江苏省流行音乐学会“2024年度学会奖”评选办法
作者:秘书处 来源:江苏省流行音乐学会 发布时间:2024-12-03 16:46:24

第一条 目的
通过表彰在2024年度工作出色、创造佳绩、德艺双馨的优秀会员(单位),树立先进,开拓进取,推动我省流行音乐文化教育产业的有序、繁荣、发展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截止时间
江苏省流行音乐学会年度奖项,接受全体会员自主申报,不收取费用。个人会员限报1项,会员单位限报3人/项,理事单位限报5人/项,申报时间至2025年2月20日截止。
第三条 奖项设置
主体分为个人和单位两类。具体奖项名称见附件申报表。
第四条 申报条件
(一)必备条件:申请人(或单位)为江苏省流行音乐学会正式会员,会期原则上满一年,特别优秀者可放宽。
(二)具备以上必备条件,同时具有下列各分类条件之一者:
1、创作:作品获省、市级奖项;举办有一定规模,有一定影响的个人作品音乐会;作品(歌曲或器乐曲)在省、市级以上正式出版刊物发表(含在省、市级电视电台播出、在省、市级大型活动上演唱、演奏过的);作品已公开发行(网易云QQ音乐等)。
2、理论:本年度内流行音乐方面论文、评论文章获省、市级奖项;论题被列入省、市以上重点研究项目;论文发表在CSSCI等专业报刊;正式出版相关教材、论著的。
3、表演:本人(或单位)获省、市级奖项;举办有一定规模,有一定影响的个人独唱、独奏音乐会;参与省、市重大演出活动。
4、教育:本人(或单位)取得省、市级以上教学奖;培养学生取得省、市级以上金奖或银奖奖项的。
5、导演/音乐活动策划:当年组织策划省、市、区(镇)级以上一定规模,有一定影响的大型流行音乐类活动。
6、音乐制作、编辑:音像制品获省级奖项的;为音乐唱片、大型节目编曲、录音混音,在业界有一定影响,取得一定成就的音乐人;编辑音乐书刊正式出版的。
7、传播:推动音乐推广传播,传递正能量,在互联网传播中产生一定影响力的新媒体号或案例。
8、其他方面:为流行音乐作出特殊贡献的会员(或单位)。
第五条 奖励办法
颁发相关荣誉证书并给予宣传推广。
第六条 申报方式
1、个人申报:由会员本人下载打印申请表填写,经本人签字后提交;
2、单位申报:由会员(理事)单位下载打印申请表填写,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;
3、推荐申报:由会员所在委员会主任或各地协(学)会负责人签名推荐申请;
申报者必须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,请将申请表、获奖证书及其它文字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,涉及音视频作品文件请用百度网盘存储提供链接及提取码,将上述内容发送到秘书处指定邮箱。
邮箱地址:jspopmusic@163.com。咨询电话:025-86612881
第七条 评选程序
由省流音学秘书处初审材料并核对会员资料进行会员资格审查后,报省流音学理事长会议审议。
第八条 附则
本办法解释权归江苏省流行音乐学会秘书处。
附:江苏省流行音乐学会“2024年度学会奖”申报表
江苏省流行音乐学会
2024年12月0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