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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2024中国音协流行音乐学会会员申报工作的安排
作者:秘书处 会员部   来源:江苏省流行音乐学会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7-12 23:00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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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地市流行音乐学(协)会、各理事(理事单位)、专委会、会员(会员单位):

为了满足全省会员的专业发展需求,进一步提升我省流行音乐从业者在全国的影响力,现将2024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会员申请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

1、凡江苏省流行音乐学会会员(会员期需满一年)均可自愿申请,专业条件优异者可放宽;

2、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在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依据本专业学会章程和《中国音乐家协会专业学会工作管理条例(试行)》有关规定开展会员工作。学会在审核会员政治觉悟、艺术水准和道德品质基础上,有效吸纳热爱流行音乐艺术、有一定专业水平,致力于推动流行音乐艺术发展的从业者、爱好者和新文艺群体到组织当中;

3、按照《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会员管理工作细则(暂行)》规定,实行个人会员审批制,每年发展一次新会员。本省会员发展工作由江苏省流行音乐学会组织进行统一推荐,各单位可根据会员申报实际情况,确定名额数量;

4、申请入会须按照中国音协流行音乐学会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。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(包括港澳台地区),从事和流行音乐艺术领域有关的音乐工作者,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士(含新文艺群体),承认并拥护本专业学会章程,可提出入会申请。

二、申请程序

1、申请人须同时提交《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会员申请表》(Word版纸质版与电子版)及《中国音协流行音乐学会入会登记表》(Exce1版),以上表单电子版下载见附件;

2、苏州、无锡、盐城、扬州地区会员,由各地市流行音乐学(协)会统一报送;各专委会会员,由专委会秘书处统一报送;理事单位(会员单位)会员,由单位统一报送;其他地区会员,自行报送学会秘书处会员部。

3、省学会秘书处会员部统一汇总,经审核后加盖省学会公章,报中国音协流行音乐学会审批委员会审核通过后,报中国音乐家协会备案,颁发学会会员证,完成入会注册手续,成为学会会员。

三、会费标准

会员应按时自觉交纳会费。会费标准为每年度五十元,入会时一次性缴纳五年会费至中国音协指定账号。五年后不续费者视为自动退会。年满六十周岁者不再缴纳会费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;

所有电子版表单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发至学会邮箱 jspopmusic@163.com;

纸质版表单请于2024年9月5日前寄送至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453号,李白茹(13914751228)。

2024年10月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完成新会员审批工作。

 

联系人:李白茹(秘书处会员部主任)     联系电话:13914751228。

 

附件一: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会员申请表

附件二:中国音协流行音乐学会入会登记表

 

秘书处 会员部

2024年7月12日